

1、签证申请人应为大连本地户口或拥有大连暂住证的人士。
2、须在预定出发日前10个工作日之前交齐全部签证资料。
3、签证审核会根据您提供的具体材料,来给您的本次签证出签率做一个预估,出签率不高或者极容易出签,都会准确告知。如果因为使馆原因拒签,还请您谅解。 
第1条:签证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提供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使领馆一定颁发签证。如遇使领馆拒签,我社所收的全部费用不予以退还。
第2条:取消已生效订单 您按要求付清所有签证费用后,如因订单处理不及时,或您主动要求撤消订单,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但不涉及其他赔偿。
第3条:更改已生效订单订单生效后,如您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及时通知我社,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将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订单生效后,我社更改您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1. 非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使领馆临时闭馆等,我社会尽力协助您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2. 因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原因引起的更改,致您不能实现办理签证的目的,我社将会退还所收取的签证费用。
第4条:您应履行的义务
1.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被使领馆拒签,责任自负,并赔偿我公司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外出旅行。
3. 您应确保您不属于中国政府限制出境的人员之列。
4. 您提供给我社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5. 您应确保订单中的出发日期为实际出发日期,如选择的出发日期与实际不符导致无法在预计时间出行的情况,须责任自负。
6. 使领馆在受理签证材料时,会根据个人情况提出增补材料,请您及时提供有效真实的材料。如因为增补材料而致使领馆无法在原受理时间内签发签证、进而延误您原定行程的,责任自负。
第5条: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应履行的义务 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代理您办理签证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您的各项证件、材料,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相关材料的所需费用。
第6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第三方指在办理签证事宜中涉及的签证机关、同行团友及其他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对于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无法控制,您与第三方出现的下列情况,我社应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您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大连北方假日旅行社可协助办理。如因您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您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支付我社损失费用。